羁押七年后无罪释放:幸运的樊玥聪,只是个例
被羁押七年后,近日成都一通讯公司实际控制人樊玥聪和另一负责人许琰玮无罪获释。
据澎湃新闻报道,樊玥聪的企业与中国移动成都分公司存在流量统付业务合作。期间,双方因合同约定中的流量折扣是“7”折还是“1”折问题产生纠纷,中国移动成都分公司随后以合同被篡改为由向成都公安报案。
国企,确切的说是央企报案了,结果可想而知。
不久,樊玥聪、许琰玮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2019年9月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樊玥聪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许琰玮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樊玥聪等人不服,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
之后长达多年,案件一直在申诉中。
一直到了2024年8月6日,四川省高院经审理查明,认定合同中“7”折被篡改为“1”折证据不足,且以“1”折对抗“7”折资费属于合同违约,是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并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最终,四川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告樊玥聪、许琰玮和另一金牛分公司职工尹世伟无罪。
经过数年关押,已经“被”懂“政治”的樊玥聪面对媒体采访他首先说了一句:
迟来的无罪判决,让自己重新树立了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这是一句政治正确的话。
但他的表达还有些不足,例如他竟然没有“感谢法院,感谢政府”……他也没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缺席”。
当然他最终说出了自己的遗憾:
获释回家后才知道,一直为他的案子操劳奔走的继父朱晓武,5年前得知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的消息后,突发心梗去世,没能等到他无罪的这一天。
一句话,一个本无罪的小民营企业主,因为一桩“民事纠纷”,被“刑事”关押了大牢七年,并最终家破人亡。
细节不用说了,四川省高院经审理查明后一句话就说明了一切:
认定合同中“7”折被篡改为“1”折证据不足,且以“1”折对抗“7”折资费属于合同违约,是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并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件合同违约,怎么就办成了刑事案件?没有“经历”的人,一定有很多人纳闷,但了解近年来的现状后,绝对不会有任何惊讶。
一句话:现在的民营企业太难了。
2000年3月,时任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后来的“三农专家”李昌平挥毫上书直言:
“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
这句话,如今也可以用在民营企业家身上:民企真苦!民企真难!民企真危险!
放眼近几年,涉及民营企业家“民事”被人为变“刑事”的案件,早已屡见不鲜。
特别是做法治报道的记者,或者常年专注于“刑辩”的律师们,更是对这种现状见怪不怪。
一位老律师曾这样说:
每天,都有民营企业家因为各种荒唐的“罪名”被送了进去。
这就是真实现状。特别是二三线城市,越是不发达地区,这种问题就越严重。
一位记者曾在某“酒局”上说,前些年,求助于媒体或上访的人,大多数底层的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是五花八门。但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大小民营企业主成为上访或反映问题的主力。但他们的问题非常集中:
公权力深度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导致他们要么被抓,要么资产被封查。更甚至,有些地方为了“搞死”这些冤屈的企业家,搞了一堆刑事罪名不但抓人,查封企业账户和资产,甚至连个人极其家属账户一并查封。
一句话:让你连找律师的钱都没有。
贵州六盘水的女企业家马艺珈伊就是典型的代表。试问,如果没有中国经营报公开报道,如果没有律师们的接力,马艺珈伊估计也已从犯罪嫌疑人变成了“罪犯”。
马艺珈伊是幸运的,她比樊玥聪、许琰玮更幸运,至少她没有被羁押七年。
但相比更多被“搞死”的民营企业主,樊玥聪、许琰玮更幸运,至少7年后,他被平反了——另外的他们,要么已经身陷囹圄,要么还在为自己的不白之冤而奔走呼号。
总理曾在多个场合表达过,要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配套举措,进一步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7月2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24日举行的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
要时刻保持依法审慎,践行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在强制措施适用上把握“适度”,办案进程中严防“久拖”,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其中特别提到,把严格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企业家合法财产权以及民营企业、企业家人格权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坚决防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问题。
这些话已恨不得年年提,月月提,日日提了。
但效果到底怎么样?
症结都在法院吗?
当然,审判权在法官手里——自由裁量权很大,一左一右结果或截然相反。
有些法官徇私枉法,但既是判错了,也是罚酒三杯。受益与惩治悬殊太大。
既是一位好法官,他就能做出公正判决吗?领导打招呼,批条子,甚至公然要求法院怎么判并不在少数。
不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其他可能都是妄谈。
问题是,领导难道不知道?其实远比我们还清楚,只是他们面临的问题是:
能不能改?要不要改?会不会改?想不想改!